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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省28个地区将开展中小学教师“县管校聘”管理改革试点
近日,省教育厅确定杭州市上城区等28个地区为中小学教师“县管校聘”管理改革试点地区,将于2017年9月前完成首次改革任务。我市4个县(区)均列其中。
省教育厅要求试点地区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,加强工作领导,明确部门职责,科学研究制订试点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。设区市教育局要按照“抓好试点、以点带面、稳步推进、不断完善”的改革步骤,加强对试点地区的工作指导,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做法,争取在2至3年时间内全面实行中小学教师“县管校聘”管理改革工作。
中小学教师“县管校聘”管理改革
试点地区名单
杭州市:上城区、临安市
宁波市:镇海区、象山县
温州市:洞头区、乐清市
嘉兴市:海宁市、嘉善县
湖州市:吴兴区、南浔区
绍兴市:绍兴市直、越城区、柯桥区、上虞区、嵊州市
金华市:浦江县、武义县
衢州市:江山市、龙游县
丽水市:莲都区、景宁畲族自治县
台州市:路桥区、玉环县、天台县
舟山市:定海区、普陀区、岱山县、嵊泗县
此前,全省中小学教师“县管校聘”管理改革试点工作现场会在嵊州召开。省教育厅副厅长丁天乐出席并讲话。
会议指出,中小学教师“县管校聘”管理改革既是中小学校校长、教师交流的制度保障,也是推进教育均衡发展的现实需要。“县管”就是探索建立编制岗位总量控制、动态调整、统筹使用的新机制;“校聘”就是探索建立中小学教师按岗聘用、竞争择优、强化考核的新机制。要做好这项工作,一方面要明确教育等各个部门在中小学教师“县管”中的管理职责,科学合理地统筹配置好师资资源,发挥最大效益;另一方面要强化中小学校在教师管理中的主体作用,进一步落实用人自主权,并探索竞聘上岗、竞争择优、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。